「主」一字給你什麼樣的概念?也許你會聯想到是一件物件的擁有者,例如這間屋的主人是誰。再進一步,那人是有權在他所擁有的人、事和物上去作最終的決定和支配,例如我們工作上稱呼那人作老闆。在聖經中,「主」(希伯來文 Adonai,希臘文 Kurios)這尊稱常出現。首先,用在人際之間,例如約瑟稱買他的波提乏為主人。也可用於創造者與萬物的關係-主宰。另外,又用在神與人之間,例如亞伯拉罕稱上帝為主。「主」帶出了一種關係及隨之而來的影響力,但更緊要是期待對方正確的回應。本週,我想和大家思考當我們稱耶和華為「主」對我們的意義。 「主」這字是在創世記14章第一次出現,而「主耶和華」第一次在聖經出現就是在之後的第15章。可想而知這兩章是何等的密切。事實上,第15章的第一節開始是用「這些事以後」。是什麼事?第14章是亞伯拉罕從四王手中搶救侄兒羅得。之後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去祝福亞伯拉罕。在祝福的語句中「主」第一次出現-「願至高的 神、天地的主賜福給亞伯蘭!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他是應當稱頌的!」換句話說,亞伯拉罕的神是至高的大能者,掌握著勝利,因此他不懼怕敵人;祂也是萬物的擁有者,可隨己意賞賜萬物給人,因此亞伯拉罕不需獲取別人的財物使自己富足(參21-24節)。我們的神在生活安全和日用需要都可依賴的;神期待我們正確的回應是去讚美稱頌祂。 現在到第15章,聖經裏其中一章緊要的經文。一開始聖經便用神的名「耶和華」。記得「耶和華」是什麼意思嗎?「我是(I AM)」。神向亞伯拉罕肯定他的依靠是正確的「我是你的盾牌,你必得豐富的賞賜。」第二節,他的回答是「主耶和華啊...。」當我們稱呼神為「主」時,我們完全地信靠「祂就是」自己人生唯一的泉源-安全感和滿足感。之後,亞伯拉罕帶出沒兒子的境況;這是他人生這刻所渴求的滿足。有否留意,人生可以在多方面富足,但可以仍有遺憾的地方。但是,他順服他的主的最終決定-給予與否。對我自己來說,這是多麼難學的功課啊。當我認定神是自己的一切,是自己的產業,但是生命中還有欠缺時,我會否仍順服「主」?或許我們像亞伯拉罕一樣退而求次去用別的去彌補這欠缺。 弟兄姊妹,我們要認定這位擁有「天地的主」的賜福是豐盛的。我喜歡聖經用「看哪」這字,尤其是神將要成就大事。當亞伯拉罕第三節向神說「看哪」自己沒兒子的事實,作者在第四節同樣用「看哪」去回覆,帶出神要人看祂的賜福是大過人所想所求。亞伯拉罕只求一位後裔嗎?耶和華不但應許他定會有,並「帶他到外面」看。啊,我們看神賜福的豐盛是否停留在自己所能理解或看見的範圍,只有帳幕般這樣的狹窄和細小?「你向天觀看,去數星星,你能數得清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我們的主對人的賜福是超乎想像!縱然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不能生育,但他們信(希伯來書11:11-12)。當聽到神豐盛的應許時,我們正確的回應是去信祂。 第六節「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他為義。」這節在新約哪裡出現?羅馬書4:3,這節經文關乎到人的救恩!再看,神向亞伯拉罕重複有關地的應許,但他希望從神得到確據。第八節,亞伯拉罕再用「主耶和華」的稱號:「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我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認真對待神向他還未實現的應許,便向神求一記號作為證據,以後好提醒自己和後裔。神便與他立「亞伯拉罕之約」,而且在儀式中神自己獨立承擔這約的履行(9-20節)。神的行動代表這約是單方面無條件的;這是對亞伯拉罕何等大的恩典!他如何回應?希伯來書11:13說他「到死都滿懷信心。[他]雖然沒有得到上帝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了,就歡喜快樂。」既然知道豐盛的主給我們的應許是恩典時,我們正確的回應是一生信祂。 弟兄姊妹,我們這班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當我們承認耶穌是主,知道祂所給我們的應許是何等的豐盛,知道祂與我們所立的新約全是祂一個在十字架上獨自承擔,那麼我們正確的回應(right response)是只有「相信」,因為我們根本沒能力做什麼去獲取這恩典。相信便算是我們的義了(counted to us as righteousness)。唯一可作的是一生每天歡喜快樂地讚美主。 本週,大家可思考以下題目: 1。當我們的口認信耶穌是我們的主,這是什麼意思?在我們的生活,哪些方面我們仍然是自己作主?為什麼? 2。我們可曾求上帝一件事物,最後發現祂所賜予的是美好過自己所想所求(不一定是物質上)? 3。試用「主耶和華」這名字在禱告讚美、認罪、感恩和祈求? 以馬內利, 啟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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