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姊妹: 相信大家都會聽過「有仇不報非君子」或「君子報仇,十年未晚」。現在報仇的機會就在眼前, 報還是不報,手起刀落還是手下留情,抑或另有選擇?一個「合神心意的人」會作甚麼決定?在本週撒母耳記上24章,讓我們從主角大衛身上學習。 從上一章我們知道掃羅竭盡全力要追殺大衛。大衛和他的跟隨者時刻要急忙躲避。現在第廿四章,大衛千載難逢的機會來了。當掃羅一人在毫無防備下,大衛和跟隨者們可以輕易地至掃羅於死地。那麼,他不但可以在不耗一兵一卒下解除威脅,並且可以立時得到王國,因他本已被膏立為王。可是,大衛卻不加害掃羅,只是靜靜地割下掃羅的衣襟作警告。最令我感到詫異的是,他隨後竟然「心中自責」。 我若是大衛的跟隨者可能說:「就此放過佢?你唔做,我幫你做。」但是大衛解釋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6節)讓我們思考下這句的含意。 首先,大衛顧及對方的身份-「我的主」;他表現出順服。第二,大衛的順服源於掃羅是「耶和華的受膏者」。加害神揀選的人表示對神的反叛;他是敬畏神。因此,大衛也禁止下屬害掃羅。最後,大家有否留意這句「我在耶和華面前」;大衛警醒自己時刻的舉動要向神負責(他被神膏立),因此他對掃羅的輕懲也感到「心中自責」。 但是否就此放過?讓我們看看8-15節大衛向掃羅的自白。首先,他當面與對頭澄清。留心大衛謙恭的態度。雖然他自己也是受膏者,但仍然尊敬掃羅。第二,他給對頭向自己的加害保持著有餘地的態度-「你為何聽信人的讒言」。(雖然聖經讓我們知道掃羅是出自妒忌。)第三,他表明自己可報仇而不為的決定。自己以善待惡,表示無辜,並手潔心清。第四,把事情交給神為他伸冤。第五,他引典故以支持自己的決定。最後,也是緊要的,他幫助對方重定向,不要費時作不適合身份的事-「以色列王出來要尋找誰呢?追趕誰呢?不過追趕一條死狗,一個虼蚤就是了。」 有時我們是站在有理和清白的位置上,但反而受冤屈,被對頭誣攝。可能我們會心感不忿,想要出言反擊或下馬威。我們覺得現今的機會是神將對頭交在我們手裡。(18節)可是,我們要記得自己是已受聖靈的恩膏;一個合神心意的人就是在「報仇」的選擇中分別自己與他人不同-以善待惡,伸冤在神手裡。(19節)這真是難啊。但是,這樣的不同使對方詫異和停下來去反思,從你的真誠看見事實,對照他自己的惡行而自覺羞愧。(17、20節) 本週,大家可思考以下題目: 1。為什麼人心底裏有報仇的意念?這源於什麼? 2。若跟隨大衛合神心意的模範,你覺得最難實踐的是哪一方面? 3。若你跟隨大衛合神心意的模範後卻沒有如預期的結果,你會怎麼辦? 以馬內利, 啟諾 |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