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別人用你一件「英明一世,糊塗一時」的事來作為你傳記的最後一章時,你有什麼感受?我不是說那種大不了,可一笑置之的糊塗,而是那種因粗心不聽勸喻而引致嚴重後果的決定,不單影響你自己一個,受害的人多達七萬!我們的主角大衛,在他晚年就作了一件他自己也認為是「非常糊塗的事」,甚至向神坦承是「犯了大罪」。為什麼撒母耳記下24章會選擇記錄大衛這污點去作全書的結束?作者大可以把大衛在第22章的頌讚之歌或第23章的遺言放在最後一章作為高潮來完結或作完美的結局。這件糊塗事與神對大衛的評價-合神心意的人-有甚麼關係? 當讀這章經文時必先解答兩條問題:1)神會「激動」人犯罪嗎(1節)?歷代志上21:1的平行經文說這引誘是從撒但來的,這如何調和兩段經文的出入?2)大衛一人犯罪為什麼以色列人要受牽連,這是公義嗎(17節)?我們可以同時解答這兩條問題。 首先,雅各書 1:13肯定地說神不試探人,相反試探是從人自己的私慾來的;而且,神是聖潔的,不會要人作與祂屬性相違的事,反而要人活出祂的樣式(參羅馬書8:29)。第二,全權的神容許撒但,藉牠作為管教和試煉屬神的人的工具。第三,24:1清楚地寫明神降罰的對象是以色列人(即是說以色列人不是無辜地受罰;相信他們是之前犯了罪反叛神)。第四,大衛因私慾犯罪而受到神的懲罰;因他是國王,他的抉擇會影響以色列民眾。歸納來說,神容許撒但去試探大衛,挑起他的私慾去犯罪,以致神懲罰他時,也包括以色列眾人,從而成就神的旨意。 解答了這兩條主要問題後,我們可概覽這事件了。第10節,大衛作了什麼「非常糊塗的事」?他數點國家人數,今日用詞就是作人口普查!真的摸不著頭腦,這關乎國家基建的事情有什麼糊塗可言?原來,過去以色列人做人口登記是神發起的,也是與神的事工有關;今次是大衛自己做的。前一章經文列出大衛的勇士;這次點人數明顯地由兵部處理(3節)。大衛在晚年要看國家軍力的強盛,就驕傲地自發點兵(試想大閱兵的規模)。他動機不良這一點-不是為榮耀神而是想自誇個人的成就-連親信元帥約押和眾軍長也看得出,並且勸阻(3和4節)。可惜他被自己的私慾-自傲-所充昏,頑固地一意孤行。我想起羅馬書1:26所說神任憑我們走自己的路去犯罪,最終受到報應-祂的審判和懲罰。 留心第10節「犯了大罪」這詞句;大衛之前坦承犯姦淫和謀殺都只是用「犯了罪」。可想而知在全能的神面前驕傲是「非常糊塗的事」。今天,我們主日學或崇拜點人數可以嗎?計算神賜福給我們的身家可以嗎?若然是以神為中心,為要重新評估資源分配去作更好的牧養和發展神的國度,例如開多一堂崇拜、主日學班或分區聚會點,或是重新思量奉獻或財產捐贈的比例等,我相信是可以的。可是,若是出於私慾去誇耀自己的能力,而不是為神的榮耀時,我相信這便是一個不被神喜悅的罪了。 當大衛被良心指責時,他認罪求寬恕。雖然他罪得赦免,但是要承擔後果。上帝給三樣懲罰去讓大衛揀一樣。大衛清楚神有憐憫的本性,便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裡。」(14節)饑荒是落入有糧食賣的人的手裏;打仗是落入兇殘的敵人手裏;唯有瘟疫是憐憫的神掌管。大衛難過地看見自己的惡行引致七萬人受苦死亡,願意獨力承擔全責,並求神憐憫百姓。最後,他願意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在神所指定的地點築壇獻祭完結這事件。 弟兄姊妹,為什麼我今天要寫這麼長呢?因為本章完結撒母耳記的大衛生平,並總結全書的主題。有趣地,當讀經觀察時,你會發現在撒母耳記上13:13-14,「糊塗的事」和「合神心意的人」同章第一次出現。「糊塗的事」在那章是形容被神厭棄的掃羅王,因為他沒有遵守耶和華神所吩咐他的命令;「合神心意的人」是形容大衛。作者在全書結束時再重複用這兩個概念。他要我們知道「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不是一個什麼的完全人,沒有瑕疵。相反,在他的一生直到年老,甚至與神有親密的關係,都會作「非常糊塗的事」,沒遵守神的命令。但是,當他知道犯大罪後,他會立時向神坦誠認罪、悔改和付出代價去與神和好,因為他認識耶和華神有豐盛的憐憫(參出埃及記34:6;羅馬書5:20)。這不一樣的完結反而讓我們更深地記著「一個合神心意的人」的生命。我們發現大衛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能與他認同,並有可能追求這生命。 本週,大家可思考以下題目: 1。人生中你作過糊塗的事,自覺不會被神原諒嗎? 2。大衛和掃羅都有作糊塗事。為什麼兩個人有不同的結局? 3。讀完大衛生平後,今天有什麼難阻你作合神心意的人? 以馬內利, 啟諾 後記: 在過去兩年多的疫情裏,上帝讓我有機會在每週通訊中與大家分享兩個聖經人物-「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和「合神心意的人大衛」。願意藉著用兩位聖經偉人的生命,一起勉勵走過這段艱難的時刻。明天我將會開始為期三個月的安息更新(Sabbatical)。盼望九月回來後再與大家分享。願我主耶穌的恩惠和平安常與你們同在。(最後,多謝各位包涵在這兩年裏我這麼多的錯別字和詞不達意。)暫此擱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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