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聖人都會犯錯」這句話都很熟悉,甚至引用它給自己作藉口。但是,我們有否細思有什麼導致聖人犯錯的第一步?有時成因能從過往發生的事看出。我們的主角大衛與拔示巴姦淫的事眾所周知。也有人說這是大衛這合神心意的人一生中最大的罪。這罪產生的連鎖反應導致他的家庭和王國發生一系列不幸的事件。我們很多時都重點看撒母耳記下11-12章的事件。然而,我想從更早的第三和五章的經文去尋找蛛絲馬跡和思考。 大衛這位被神祝福的屬靈偉人怎麼會倒下?是瞬間的嗎?不是!雅各書 1:14-15說:「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罪是漸進性的。我相信大衛犯姦淫的危機早在3:2-4(他在希伯崙的時間)已有伏筆。試數一數該段有多少個女性名字出現?亞希暖、亞比該、瑪迦、哈及、亞比她和以格拉。再加上已有的米甲。另外5:13又提到「大衛離開希伯崙之後,在耶路撒冷又立后妃(took more concubines and wives)。」我們可以看到他在性慾上或許沒自制的痕跡。 我相信大衛愛神,並且知道祂的誡命。申命記17:17說:「王也不能讓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讓我感到奇怪的是在撒下12:13記載了上任的掃羅王也有眾數的妻妾(英文用wives)!與此同時,古時近東社會容許一夫多妻制(因此申命記21:15要保障家庭裏婦女的福利):亞伯拉罕、雅各,甚至撒母耳記上一開始便說撒母耳的父親以利加拿有兩個妻子。或許大衛合理化為何不遵行神的誡命。例如,他給「多立」定某個數字,就覺得自己合乎標準;或者他想神誡命的原意是避免王被別國的妃嬪引誘去敬拜偶像,那麼只要她們是本國女性便沒事;又或者上任國王也這樣做,為何自己不能有;又或者為什麼人民可以多有妻妾但國王卻受限制;又或者覺得自己的心能把持得住不偏邪便沒事。姑勿論是什麼藉口,他掩飾不了沒約束性慾的問題。 作為神的受膏者,屬靈的標準要比他人高;這影響道德抉擇和反映在日常生活上。大衛在過去是合法地得到他所心儀的女性;若撒但藉情慾引誘他,他一下的差池會引致意想不到的後果。拔示巴事件便是很好的例子。今天,我們有聖靈的膏抹,也該有這樣的警惕。上帝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 11:45)一件純白的恤衫只要有一小點的污漬就已經是骯髒了。可能我們有這樣的思想:一小點髒是沒關係。再推一步,既然恤衫都已髒了,我們會漸接受更多的污點和鬆散,再沒有像從前珍惜和努力保持恤衫的純白。我們會否把這樣的思想投射到遵行神的誡命上呢?也許我們認為調情是可以的,只要我仍然忠於配偶。看了一兩眼網頁或YouTube自動彈出的色情廣告圖畫或短片建議,只要不是自己刻意去搜尋便覺可以。接受買餸時售貨員計少價錢,只要不是自己在報稅時自僱開支上虛報款項。我們會否因此而開始對罪變得不敏感? 直到有一天撒但找準時機去引誘我們。有了這樣的背景,我們下週就進入第11章。 本週,大家可思考以下題目: 1。大衛犯姦淫是當天偶然發生嗎?我相信大家都不會下決心這樣說:「我今天要犯罪!」然而,有什麼導致我們犯罪?真的是時、地、人巧合下發生嗎? 2。你在哪些方面放鬆了神所要求的聖潔或合理化不去持守? 3。我們有沒有說過「其他人都係咁」去合法化我們的行為?你有如何計劃糾正? 以馬內利, 啟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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