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姊妹: 下週便是耶穌的受難週。禮拜五是受難日。在十字架上耶穌說了著名的十架七言,而其中一句是「成了」(It is finished)。這跟我們在過去的四旬預苦期所默想罪的題目有什麼關連?既然在週五受難日都已經「成了」,為什麼還需要三天後主日的復活呢?本週讓我們先思想受難日對我們救恩的意義。 約翰福音19:30記載耶穌說了「成了」後就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成了」表示當做的事已妥當完成,不需要跟進。文法上是一個完全式,即表示過去已完成的事件有着當下甚至永遠的影響。 究竟耶穌「成了」什麼?希臘文直譯是「已付全款」;這表示所欠的債已償還清。試想像供屋的人有天收到銀行信通知已完成三十年的房貸月供;「成了」,再不需要背負房屋債務的重擔。這是自由,可慶賀的事! 被造的我們應在行為上反映創造主的榮美。但當我們違背神的心意犯罪,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如同欠神的債-罪債。罪的工價是死亡,即分離之意,不單靈魂與肉身,更是靈魂與神。除非我們在生時有機會向神還清罪債,否則死後便會痛苦地在永恆受到與美善的神分離的刑罰。這便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意思。 上幾週我們探討過人的困境-無瑕的神對人聖潔的呎碼、試探的強大拉力、知善而不行是罪、凡不是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等等。短暫且有罪性的人根本不能靠自己的能力向那永恆和完美的神還清罪債。唯一解決的方法是有一位神與人之間的中保,有著雙方的完全屬性卻沒有罪,去幫助人償還清這永恆的債。神的兒子耶穌降生為人,活出神的公義要求。雖然他自己沒有罪債,卻代替你和我受罪的刑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捨命作我們的贖價給神,使人與神和好。 今天,我們只要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及相信耶穌是神給人唯一的救主,不是靠自己的行為,神便即時赦免我們的罪債,並使我們成為神家裡的人,得著神兒女的名份和恩福。大家可記得,耶穌跟與他同釘十字架的其中一位悔改承認他的犯人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留心是「今日」,即週五受難日當天,不是等到復活節的主日! 無債一身輕。屬靈生命-無罪債-也是一樣。那麼, 1. 我們今天生活的行事為人可如何表現出來? 2. 這罪債得赦免的好消息,你這刻想和那一位福音朋友傳講? 3. 在週五受難日當天,讓我們分別為聖一段時間去思念那拯救我們從罪永恆的刑罰的耶穌在十架上身心靈所受的痛苦、折磨和恥辱。 4. 若罪的工價本該受這麼的刑罰,為什麼在生活某些方面我們仍然選擇活在罪中? 以馬內利, 啟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