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姊妹: 經過上週的災難性嚴寒風暴影響後,願意大家的日常生活能逐漸回上軌道。住所受影響的肢體,現在等候維修或保險手續的審批,祈求神加添你們的忍耐力及信心,以及經驗到神的眷顧和信實。
在四旬預苦期,我們每週去默想一段有關罪的經文。上週我們從雅各書1:14-15思想到試探的拉力是多麼的強;我們要趁早去控制私慾和不去放任它。本週我們思想羅馬書14:23「但如果有人存著疑惑的心去吃,他就被定罪了,因為他不是出於信心。凡不是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相信大家都聽過這經文,尤是下半節。但是,我們必須要問的是信心的對象在這處是什麼?誰去定罪? 保羅在第十四章講論門徒不可評斷彼此的信心是軟弱或堅強和當彼此接納。「信心」在第一、二和此節指到有把握或有確據。在基督徒生活中,帶爭論的問題上大家的看法未必會一致。例如在食物上,有人認為在基督裏的自由下,有把握凡事都可行,在飲食方面的選擇並無屬靈意義。 但是,有人沒有把握,且持不同觀點,認為吃是不榮耀神。就算這件事本身不是神所禁止,他不安的良心指控是「罪」;他吃的行為便如反叛神犯了「罪」。換句話說,他的良心和行為不能一致。 本週在生活上,讓我們審視在什麼地方我們的良心和行為模式有不一致,和如何不一致。我們的決定不要因事情有利自己便認定「凡事都可行」,否則就「但不都有益處」。第二,釐清我們良心的疑惑。查考和肯定這疑惑是否源於與聖經教導的衝突、道德的錯誤、個人的因素等。若清楚明白後,再遇到同樣事情時便能有把握和心安理得地去做或不做。 以馬內利, 啟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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