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你們在主內平安。亞伯拉罕獻以撒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事蹟,而這也被認為是他信心的高峰。這事蹟如何串連起整個亞伯拉罕的生平而不是一個獨立事蹟?獻上其他物件不能試驗出他的信心嗎?在本週的「如何帶領家人發揮影響力」讓我們概覽創世記22章。 當大家比較第12章(神呼召亞伯拉罕開始)和本章便會發覺很多相似的地方。首先,離開舒適區:「離開 go」(12:1)與「到 go」(22:2)。 第二,起初沒確實指明目的地:「到我指示你的地方」(12:2;22:2)。第三,需要捨棄物件:過去(12:1)與將來(22:2)。第四,三個漸進的描述有關捨棄的物:「本地、本族、父家」(12:1)與「兒子、所愛、獨生」(22:2)。第五,築祭壇獻祭結束(12:8;22:9,13)。第六,神的應許(12:2-3;22:16-18)。第七,神顯現(12:2-3;22:16-18)。有否留意到,兩者都是藉捨棄/獻上以致能經驗神和領受祂的應許。不同的是一個捨棄過去,另一個是獻上將來。哪一樣容易? 亞伯拉罕信心之旅的起落用誰是他的後裔-神的應許和祝福的繼承人-像一條線把第12至22章這十一章串連起來。在這廿五年裏,起初他以為是羅得;之後他心想是僕人以利以謝;甚至他用自己方法生的以實瑪利。有兩次他雖然作錯決定(太太撒拉險些成為別人的妻子)但神保守憐憫他。最後,在自己正一百歲時神所應許的以撒生下來了,並且能與以撒爭產的人已離開,再和當地人立和約確保太平。在一切安排妥後,從人的角度來說,亞伯拉罕的將來自然就全放在這獨生愛子身上。「這些事以後,神試驗亞伯拉罕。」(22:1) 神要求憑信過活的人沒有任何事物攔在與祂關係之間(包括祂所賜的禮物)。如何表明我們對祂的愛和敬畏,以致最終我們能繼續蒙恩,不是因抓著這事物而從此停滯甚至倒退?答案從是否願意全獻上這事物便讓我們知道了。是否容易?信心之父用了廿五年去經驗神的信實。 你會說,這真的很難。亞伯拉罕也這樣想(參希伯來書11:17-19)。請不要忘記這寶貴的22:14節-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我們看到很重要的屬靈原則-「神所要求我們的,祂必定供應!」救恩-祂賜我們主耶穌;成聖-祂賜我們聖靈。神既然用這兩樣至寶貴的去證明,祂還有什麼要求而不會供應物資給我們去履行呢?傳福音-真的沒機會嗎?讀經-真的不懂入手嗎?關懷-真的忙不開嗎?服事-真的沒體力嗎?逃避引誘-真的沒出路嗎?當我們經歷完了便再次更深地認識這位神,以致能繼續蒙恩。 在你的家庭裏什麼是你們的「以撒」?有什麼事物攔在你們和神之間?神若要求你們無保留的獻上這「以撒」,你們有信心並願意嗎?這「以撒」必須要獻上,以致能得祂稱許並繼續蒙福!憑信全然擺上是發揮影響力的最大見證! 主僕, 啟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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